推进公共基金投票及拨款的议程

关于收款计划、团队和里程碑变更的说明:

申请模板里可以增加一个收款计划,或者要求把交付里程碑和收款计划融合在一起。

提案人作为收款方,想什么时候收到多少钱,提案里自己写清楚,有问题尽早发现。投票通过后就按照收款计划来拨款即可。

这样万一有不对劲的地方,前期审核就会查出来,不用等到后面拨款和回查时再看。

原则上,一个提案的执行人(基金拨款的收款方)是对这个提案的交付负责的。不管团队如何重组,这个责任是不变的。投票通过的本质就是大家信任这个团队拿到钱后能够信守承诺做到提案里的交付。

通常提案执行人=提案申请人。如果团队中有人退出,可以在团队内部做好工作交接和权责交接,执行的责任就转给其他人了或转给新加入团队的人了。这个做好记录,责任到人即可。一个节点的代表可以调换,需要事先跟我打招呼以便及时替换论坛投票权限,这个最好不要赶在投票时临时更换。一个节点的主理人更换或者核心团队大换血,这个是比较重大的事情,需要研究一下是否会改变原先的投票基础,即表决的核心信任基础。

之所以财务+治理小组要求大额资金分批拨款以及回查制度,目的是为了更安全的应对提案执行中可能存在的一些风险,例如责任人退出、场地突然不可用等导致执行中断、延误甚至取消,那么公共基金的损失不至于太大。但是在分批拨款上,也讨论了按照实际执行情况合理变更交付里程碑的时间和分批拨款金额的灵活可能性,这些也都可以讨论的。

退一步说,如果交接时找不到对接的责任人,或剩余团队无法承诺交付,则不予拨款,已经拨款的需要及时退回资金。执行人在论坛原提案跟帖声明执行取消和退款/不接受拨款。治理小组公告由于执行困难,该提案撤销。撤销后的提案依然保存在论坛,可适时再次申请,无需受一个月的冷静期限制(因为上次已经通过表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