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6社区治理机制方案草稿

flatulist,原来是这么回事,那不能只有透明化啊,还要大大宣传,让天下人了解什么叫706去中心化

这里回复下,感谢大家的支持。 目前的情况是:
这几天和@jiang 还有ren等人又沟通了,和706法务刘彪也聊了下。 目前的结论是:

在706的40万的债务还实际存在的情况下, 我们先有个治理小组 做一些(除了gcc-706专项基金规定和规则之外的),还剩下的一些决策相关的。

然后,理事会在早期,先找几个在706发展历史有重大贡献并且有一定社会身份的人,来保障在706发生重大危机,可以站出来。(比如目前担任安徽清华校友会副秘书长,并且在706北京全职工作过4年左右的程宝忠),类似这样子的。

对理事的不信任投票,我觉得这个可以先不放,但是看后期看需不需要吧,就如果比如说先现在的,比如说七个董事,大家是有这个理事,如果大家是有比较大的意见的话,有可能就会需要加回这条规则,因为这个本质上是看怎么去更好的去疏导和反映民意。(刘果)

为什么不应该提理事会的这些权限,即使放到“治理小组”也不合适的原因是:

  • 社区冲突仲裁
  • 监督社区共识与规则执行

刘果的答复:

因为就相当于有点像欧盟的那个叫辅助性原则,我觉得是蛮重要的,就你维护一个很大的网络,真的很关键,就一定得竭尽所能把所有的处理事情的能力放到远端,放到这个当地的组织,然后中间的这个东西是你实在做不到了,实在当地解决不了,必须得有一个中心化的组织再去中心化的做,否则这个因为任何一个机构,它有个天然的趋势,它就会越来越臃肿。这个是一个所有机构的天然的趋势,你肯定也知道

因为就比如说当一旦有人有一个决策权的,他就会特别想去用这个决策权,然后之前性骚扰处理的争议事件,你也看见了,比如说很多人就非常希望有一个中心能够出面解决这个事情,他就非常想要有东西去解决,所以自不管是上还是下,都会有一个非常强的意愿,让这个组织越来越中心化,但是一旦中心化之后,你就变成另外一个事情了,你的风险成本都会逐渐的上升。

上面写的就是这些规则与执行和冲突仲裁,我觉得其实可以在早期有一个这样的小组,但这个小组做的事情不是自己去解决,而是他去观察一个小组内部一个当地的在地组织内部是怎么解决的。

然后把这些东西疏导出来,比如说放到论坛上,让大家去变成一个公开的资料,大家可以去对照做成历史的这个可以去索引,或者是甚至决定哪些东西是该投票的节点,投票的,哪些东西是该在地解决的。

这个在早期可能会需要,但是我觉得需要这个东西的目的是为了让这些事情以后不再需要这个中心去解决,而是当地的这个节点可以自行在论坛上发帖,自行在微信群里转自行去相互沟通来解决。比如像罗勉,比如说706湾区决定了把它除名,那706湾区就应当去把这个事情的原委。

写下来发在论坛上,并且有义务把这个帖子发给所有的其他社群,就这根本就不用中心去触碰,因为我们中心节点的人是不知道这件事情,他根本就不知道这件事情的原委,只有这个在地社群会知道。但有可能就有可能会需要最终会有一个表决投票

但我的意思可能第一步的关键就是在想如何把这些能力推到节点,不是做到中心来对,不然没有人承担得起压力和责任。
(刘果)

那天我在跟江说,我觉得其实这是在做这件事情的意义就是某种情况下,你是在逆大众潮流,国内大众有一个非常强的本能,就是我要去找人给我评理,我要找一个能够给我评理,能够给我主持公道

而我们706恰好就做相反的事情,706也是一个自下而上的网络。所以我觉得这件事情的意义也在于。706顶着传统的非常强的要把它中心化的动力,我们就把它摁着,让每个节点能够自治,因为你想每个节点可以自治的时候,每一个节点就是一个训练营,就在探索新的生活方式!每一个节点就逼迫人们必须要去协商。

必须要让各个节点自己去解决问题,因为没有人帮你,我们帮的只是去疏通这个信息的管道,能够把这个信息让大家能够整合在一起,怎么去公开,怎么去公示,但是具体的民主,具体的日常这些事情需要每个节点自己去解决,这个就是最好的民主训练。我觉得这件事情本身就是706的意义

另外,我们也可以借鉴像美国的这种案例法,比如,当某个节点发生这个性骚扰的事件,706支持中心或者治理小组,不是去介入,而是只是观察,和协助在地节点,将在地节点处理性骚扰的事件原封不动的记录下来,以后再有类似的事件发生的时候,这就是一个案例,这是个判例了。

比如说这个判例可以任何一个节点拿来用的,比如说美国也是还有联邦法官,每一个地方的州,它是可以用其他州联邦法官认可的判例的。每个州是你自己执行的,它不需要上到联邦法官那层。我觉得这个结构其实蛮像一个联邦制的,因为就每个节点有点像是一个小的集体,然后这个集体它比如说可以依据它的大小,或者说离这个事件的远近,它的投票权可以不一定。(liuguo)

刘果
我觉得节点大会就非常类似于就是陪审团,就它就是决定一个简单的非黑即白的一件事情。对就是他去做一个他有点像,不得不达成共识和才在这达成共识,就比如说上次的那个。

就是鹤岗706的那个事件,比如说那个事件有可能就是要有节点,不一定是这样大会,但是节点投票,比如鹤岗706的投票,国内的节点都可以参与,然后甚至更远的欧洲在地的706可以有一些参与

其他情况下,有另外一个影响不太好的组织,是否要把他踢出去,有可能会需要就不得不在全局达成共识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