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理人协调机制

摘要:

为了梳理多节点706城市各空间主理人的沟通与协调,避免由于工作交接和对接中产生的误判和摩擦,本文探讨了主理人协调机制的可行性,并结合706深圳作为实践模型,将在地共识融入到现有治理文档中。

机制可以通过实践不断被打磨,这就是一次从下而上自然形成的机制更新,符合去中心化、自治、共识共创的理念。

前言:

706深圳目前发展到多空间阶段,包括了 着陆Lab城市客厅、南山生活实验室和蛇口共居空间(招租结束后正式登记为蛇口生活实验室)。通过和三个空间的主理人沟通,了解到了目前各个空间的房租关系、生活状态、人员构成以及对公共资源的使用,达成以下两点基本共识:

1 一个城市的多个空间各自独立运营,在协调公共资源的使用上具有平等的话语权,空间之间没有上下之分,话语权不受空间规模影响;

2 公共资源的使用需要多个空间共同进行技术协调 例如发表公众号文章的时间计划。

以上两点共识得到了三个空间主理人的接受,也符合现有的三篇治理文档的基本原则。但是这三篇治理文档并没有将这两点共识明确表述,而且缺少新建生活实验室的流程描述。因此,结合706深圳多空间的实际情况为例,借此机会将以上共识整合为治理语言,并融入到三篇治理文档中,具体修改建议如下,修改由支持中心内部文档的编辑人员执行。

文档一:706城市节点的不同发展阶段

原文:

修改:

备注:下面以“706深圳“举例子
媒体宣传方面:
存在”706深圳“公众号,”706深圳“微信群等等,这些都是隶属于整个706深圳**(包括有节点大会投票权的节点和没有投票权但属于706社区结构的社群单元)**所有的公共资源
团队方面:
1)在国内1.2线城市,不存在”706城市主理人“,或”706城市负责人“等称呼,在国内1.2线城市,没有一个人或单一节点,来代表某个城市706。
2)在国内1.2线城市,只存在具体的某个实体空间的主理人或者某个具体项目的负责人,比如706深圳生活实验室1.0主理人,706深圳客厅1.0主理人等等“
主理人协调机制:
1)在同一706城市存在多个空间、多个主理人的情况下,城市层面的公共资源不隶属于任何单一空间或个人。其使用、编辑等技术设定(如发布人员和发布时间等),应通过该城市各主理人之间形成的协调机制共同商议决定,而非由支持中心单方面授权管理或由单一主理人自行赋权。主理人协调机制遵从平等原则,话语权的平等不受空间规模大小和运营时间长短影响,主理人之间没有上下级之分。各空间内部保持独立运营不变。
2)一个空间除主理人以外的成员,其利益和诉求,可以通过主理人来代表,并放到主理人协调会议上讨论。如成员认为主理人无法充分代表其利益和诉求,或强烈需要自己发声的,可考虑在主理人协调会议设置特定参与时段,邀请该成员参与讨论,具体形式由主理人协调机制自行制定。
3)不隶属于任何具体空间的706社区成员,其个人层面的相关利益与诉求(如个人参与感受、空间反馈等),可联系相应主理人进行表达;
如涉及城市层面的公共事务或跨空间资源使用等议题,则可通过一位主理人作为对接人,将相关议题提交主理人协调会议进行讨论,参考第2点所述。

原文:

修改:

1 如果一个城市早期阶段,应该不存在**“主理人协调机制”,所以这个阶段,706支持中心会与单个主理人进行对接并提供对空间的支持**
2 当然一个城市的空间多了以后,可能会衍生一个在地的**“主理人协调机制“,那个时候,706支持中心会和 “主理人协调机制” 有对接,并逐渐探索清楚后续的边界和分工,以下以新建生活实验室为例,正确的对接流程为:
:one:共居空间招租结束后自愿成立生活实验室,内部任命主理人(或叫对接人),支持中心需尽早告之706社区重要文档(如**706社区核心规则 等)
:two:该生活实验室在支持中心正式登记并公示
:three:支持中心将登记信息和公示页面通知到该市其他空间主理人
:four:该生活实验室新主理人加入现有主理人协调群,自主形成同个城市多节点/跨节点主理人协调机制。
:five:若各空间需使用城市公共资源,根据主理人协调机制的结果,支持中心赋予相应人员编辑权限

原文:

修改:

当城市内空间数和主理人数增加,且涉及城市基金管理、对外代表或跨城市/跨空间协调等具体事务时,主理人协调机制可就某一具体职责分工,协商产生对应的对接人或工作小组,例如城市基金管理组/管理员。该对接角色为功能性角色,其产生、权限范围及任期应由主理人协调机制共同讨论决定。

文档二:706社区的平台账号信息库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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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

706生活实验室版开放权限标准
1)申请主体需为706支持中心已确认的共居空间,可以是:

  • 符合节点标准、并已列入节点列表公示的生活实验室;或
  • 尚未达到节点标准、但已在706支持中心登记的生活实验室。

另外,这篇文档里多次提到“需要是706节点”,最好统一修改。

原文:

修改:

取消 / 退出权限:
1)交接:
如某一主理人发生交接,经支持中心报备后,相关权限应转移给下一任主理人。
2)终止运营:
如某一城市、客厅或生活实验室停止运营、解散,或不再被确认属于706社区结构,其相关权限应予以终止。
3)终止职位:
如某一主理人退出其主理职位,其个人所持有的相关平台权限应同时取消。

原文:

修改:
…不过,其具体的运营管理权限,应由该城市内各主理人通过主理人协调机制协商结果,授予相应人员。相关机制可参见《706城市节点的不同发展阶段

文档三:706社区平台账号与数据资产安全管理协议(2.0)

原文:

修改:

凡以“706城市”名义注册的平台账号(含麦克表单,微信小助手、微信公众号、小红书运营账号等),账号归706社区(整体社区和城市社区)所有。(比如706成都小助手、706重庆小红书、706深圳公众号

原文:

补充一点:

  • 对于多空间并存的706城市,公共账号的运营管理权限,应根据该城市内各主理人通过主理人协调机制协商结果,授予相应人员。相关机制可参见《706城市节点的不同发展阶段

原文:

补充一点:

多空间并存的706城市,未通过主理人协调机制,个人私自利用公共账号发布信息。

治理小组

谭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