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的一些想法,抛砖引玉:
目前国内是以“节点”为单位,如果地理位置的话,一个城市可以分区域形成多个“节点”(节点和节点之间比如相差1小时车程)
如果是国外的话,因为华人数量缘故,目前想根据第三批节点的推动过程,来逐渐建立海外节点的规则, 目前大概思路有2条(这个只是思路和建议,具体需要逐渐通过沟通和执行逐渐修订):
1)欧洲和北美的具体在地城市,考虑到特殊性,需要结合在地城市现运营团队的意愿逐步过渡,或保持原样自然发展;如果欧洲北美在地城市没有706节点,也可以同样走706支持中心的流程,来申请成立新的节点;
2)根据华人数量多,和海外城市区域协商节点模式,大城市比如洛杉矶,纽约可能适合多节点机制, 费城,匹兹堡等估计单一节点比较合适